我很喜欢看漫画,是因为喜欢漫画的幽默和生动有趣,还喜欢漫画的画风和作者的想法。真正好的漫画家应该是这样的--故事中的人物碰到了困难或麻烦,靠他自身很难消除,可是一件意外的事情帮助了他们,使他们一下子就通过难关。比如有一期“不破小子”女主角苹果的宠物小宝在女主人倒下后被一只喷火地狱龙追打,在快被杀死的时候急中生智,在山洞里拼命放屁,让山洞中都是屁。喷火龙一进去就眼睛看不见了,只好开始喷火,火点燃了可燃气体,引发爆炸炸死了地狱龙,小宝获救了。我现在特别喜欢看漫画,每期《幽默大师》都买。还有让我做到每期都买的原因是,一般作家都在结尾设一个迷,如果不买下一起,就不知道谜底了。
我喜欢
更新时间: 2025-08-08 12:24:35
五年级日记
不够精彩?
再来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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