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作文【篇一】: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就有一个以读书为嗜好的伙伴,我们俩是在冬令营里相识的。
他的个子跟我差不多高吧,一米五左右,戴着一副二、三百度的眼镜,显得文质彬彬的,一张口就离不开之乎者也,说起话来也头头是道,令你不得不服。当你跟他说起什么来,他绝对会在半分钟内组织好脑中同时也是书中的知识,滔滔不绝地给来一个几百字的口头作文,而且绝对是一类文,他就是营中小有名气的丁俊文丁蚊子。
说起他对书的热爱,我和室友汤元不得不暗竖大拇指。
有一次,上午训练课程刚结束,我们三个抓住这个仅有的十五分钟饭前休息时间,冲入宿舍,我和汤元以0.001秒的惊人速度打开电视机,但却忽略了丁蚊子,嘿,丁蚊子你看过十二集,后来怎么了,谁破案了?汤元发话了,对呀,怎么了?我实在没有耐心看完全集,见丁蚊子不说话,我有些生气了,嘿,蚊子!不理我?丁蚊子干什么呢?我和汤元好奇地回了回头,噢!在看书?丁蚊子仍没有理睬我们的意思。我皱了皱眉,定睛一看,侧耳一听,这个丁蚊子任凭肚子怎么抗议就不撤离陆地,眼睛好像是用五O二胶粘在书上一般,不管我们如何推他、叫他、捉弄他,都无济于事,好像一个几天没吃饭的孩子突然看见鸡肉那样兴奋,捧起肉来那样投入、那样专注。集合!吃饭!主训老师大王和小明喊了起来。但丁蚊子如同进入仙境,在无忧无虑地漫游,我们早已肌肠漉漉,难道他要读书忘食吗?NO!我实在忍不住了,给我起来!我们俩几乎愤怒地大喊,要不是我们挠他脚心,我们就会迟到了。
晚上,大家洗漱完毕,一看表,十点零五分,太晚了,睡吧!丁蚊子关灯哦。丁蚊子随口应道,看会儿书就关!天呀!我们俩又叹息道:睡不成了!光线太强了!他还在书海畅游,他就像一只饥饿的蚊子吮吸书中养份,他真要彻夜不眠了,哎!幸好小明来夜查,否则,我们真的惨了要陪他度过一难眠之夜。
丁蚊子就是这样一个对书一见钟情,对书可以废寝忘食的人。
读书作文【篇二】:
第五届“书香班级”活动一开始,我就参赛了。我为的不是得奖,而是想给自己一些压力,“逼”着自己写得更多更好。
寒假里,我阅读的收获很多,我读的童话类图书有:《女生日记》、《狼王梦》、《疯羊血顶儿》、《森林报(冬)》、《动物大逃亡》、《笑猫日记》之《那个黑色的下午》、《不一样的卡梅拉》之《我要找到朗朗》、《我不要被吃掉》和《我好喜欢她》、《长袜子皮皮》、《西顿动物记》之(孤能华普的一生)、《儿童文学(1—3期)》等等。其中,我印象最深、最感动的是《儿童文学》之《老王家的狗》和《疯羊血顶儿》。《老王家的狗》让我学会了先抑后扬的写作方法。作者对老王家的狗的第一印象是:一只又脏又瘦的狗。可是,后来,通过和老王的交往及与他的狗的接触中,他逐渐喜欢上了那只(忠诚、勇敢)的“狗”(那不是一只普通的狗,而是老王家的狗和唯一幸存下来的那只狼所生的混血狗)。
《疯羊血顶儿》让我非常感动,小说中的血顶儿是只勇敢的羊,它有四个与众不同的地方:一、他的母亲死在了狼的手下,他为了报仇,把盘羊(引以自豪)的绕花的羊角硬是在石缝里板直,(尽管)其它的羊都有亲人倒在狼的手下,但他们却认为这是一件正常的事;二、他很勇敢,其它的羊看到狼,首先想的就是跑。而血顶儿不但不后退,反而走上前要和狼决战;三、在别的羊学着他的样子,把(头顶上的)角板直的时候,有些羊却用尖利的羊角威胁和伤害其它羊。而他却不是这样,他只是为了打败黑母狼;四、他舍己救人,在其它羊有危险时,他总是会挺身而出,保护自己的同类。在和黑母狼的决斗中,本来处于优势的血顶儿,在即将战胜黑母狼的前一夜,在关键时刻却被羊群抛弃了,最终死在了狼的手下。
我读的科普类图书有:《少年科普世界(第1-3期)》、《神奇校车》之《漫游电世界》等等。从中,我学到了静电是什么、怎样产生静电、电带给人类的作用以及如何产生电等知识。
对我来说,读书给我带来了快乐,让我学到了好多知识,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还让我积累了很多的好词好句。这些好词好句都可以用到自己的作文里,让我写出的作文更美。
相比阅读,写作显得不太主动,由于懒惰,本来心中的文章想得很好,但由于想快点写完,结果写出来的都很简单,算是有些偷懒吧。以后希望自己能把心中所想的全部写出来,不管多累多苦,写出最好的文章才是重要的。而且,努力养成主动修改文章的习惯,因为,好的文章都是修改出来的。
不管本次能否得奖,我相信努力了就一定会有收获!
读书作文【篇三】:
我喜欢运动、我喜欢旅游、我喜欢……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读书!
书是非凡的,他可以带我们遨游知识的宝库。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书,为我冲刷心灵,让心灵变得明亮清澈。我之所以喜欢读书、热爱读书是因为书可以让我增长知识,让我的思维更加充足,还可以摘抄一些优美词句。
记得小时候,妈妈送给了我一本《365夜故事》。起初,我只看书中的图片,学了几个字后又咿咿呀呀的读起书中的字,妈妈见我不会读,便给我读 ……随着时间的冲刷,我早已记不清那些故事的内容了。一天,我又拿起那本书,读了一遍又一遍。以前,我总是囫囵吞枣,不求甚解,现在我把心投入进去,仔仔细细地看。从书中,我知道了做人要讲诚信,做事要谨慎,胸怀要宽广 ……
看完这本书,我轻轻吸了一口气,慢慢把书放到书架上,然后微微一笑。也许,这就是收获知识的微妙感觉吧。
一次,我读了一篇很长的课文,读着读着仿佛感觉不到书本的存在,而像是看着一个有趣生动的短片在我眼前播放。更神奇的是,我还想象到了故事中的人物是什么样的。
文字之所以比花朵更美丽,是因为我能看见它,在光滑的纸上“翩翩起舞”演绎出永恒、“美妙的旋律”。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阅读量也增长了许多。我为哪吒的勇于牺牲而赞叹,为公主与王子的幸福生活而高兴,为雷锋叔叔的行为而感动,为海伦的巨大成就而佩服,还为孔子的聪明才智而折服。
我爱读书,因为他是知识的海洋,是成功之门的钥匙。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他的意思就是:你读了不计其数的书籍之后,就相当于走了万水千山的路。他告诉我们要多读书好读书。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把钥匙,也是指引你前进的向导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细心的老师,也是你迷失方向时的指南针;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你最忠实的朋友,也是指引你前进的路灯。
我爱读书!老师常说要多读书,读好书而且要好读书。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本书,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没有一匹神奇的骏马,能像一本书,带我么领略人世的真谛。
我喜欢读书,读书让我增加知识,拓宽我的眼界!
读书作文【篇四】:
“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与笔记使人精确。史鉴使人明智;诗歌使人巧慧;数学使人精细;博物使人深沉;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与修辞使人善辩”。培根的论读书深刻透彻地阐述了读书的好处和意义。正因为书籍和我们的人生有着如此息息相关的联系,所以我也有意识地和儿子一起多读书,读好书。
首先,我和儿子一起阅读启蒙性质的书籍。《千字文》既是一部优秀的童蒙读物,也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在中国古代的童蒙读物中,它是一篇承上启下的作品。它那优美的文笔,华丽的辞藻,是其他任何一部童蒙读物都无法望其项背的。
《千家诗》所选的诗歌大多是唐宋时期的名家名篇,易学好懂,题材多样:山水田园、赠友送别、思乡怀人、吊古伤今、咏物题画、侍宴应制,较为广泛地反映了唐宋时代的社会现实,所以在民间流传非常广泛,影响也非常深远。“昔时贤文,诲汝谆谆,集韵增文,多见多闻。”《增广贤文》以一条条精辟的谚语,冷静地诠释着这个世界。
其次,我和儿子读了一些古今中外古代名着和当代名家作品。一是童话系列,包括《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选》、《叶圣陶童话选》等。二是四大名着系列,我觉得四大名着是研读浏览中国古典文学的智能之海,也是阅历中国传统人文、社会、伦理、历史、地理、民俗、心理、处事策略的知识之库。三是中国近当代作家的名品,如王国维、鲁迅、梁实秋、冰心、舒婷等,虽然数量不多,但林林种种,风格千秋,让孩子有直观而丰富的感受。
再次,我和儿子读了一些智力启迪和自然科学方面的书籍,以开阔视野和启迪人生,如《上下五千年》、《少儿百科全书》等等。
最后,我也有目的地让孩子看一些历史方面的书籍。《中国通史》、《二十四史》、《百家讲坛》等。读史以明智,可以吸取教训,可以继承前人的智慧,可以正衣冠,可以明得失,可以知兴替。
通过读书,我发现孩子爱读书了,甚至有些痴迷,向家长索要的奖品更多的是书籍。其次,变以前我给孩子讲故事,变成了现在孩子给我讲故事。同时,我发现孩子会思考了,经常提出一些超出我们想象的问题,如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问题,他甚至经常和我一起谈天论地,放眼茫茫宇宙,一起探索宇宙的起源和归宿,由此及彼,他知道月满则亏,四季轮回的规律。我的观点是不要求孩子成为百分王,但要求他成为通才,放之四海而皆可,我希望他成为一个在特定领域能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
爱书吧,真的,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象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象鸟儿没有翅膀,书籍是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命伴侣和导师。爱书如命,一生相随!
读书作文【篇五】:
读书的快乐书是我们的好朋友,我们和书形影不离。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也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科洛廖夫也说过:“人离开了书,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这句话说的太对了,书籍就好像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时常陪伴我们,也时时刻刻见证着我们的成长。 我喜欢读书,几乎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有时候,妈妈叫我吃饭,我小手一挥,就像告诉她过会,等我把这点儿看完;有时候,我写完作业很早,宁可放弃吸引人的电脑游戏,我也要读书。记得有一次,写作业时,我找了一本小说偷偷看,突然,听到妈妈起来的脚步声,我马上像个小偷一样把书放回原处,然后拿起笔装着很认真的样子写起来。妈妈进来后,看了一眼我写的作业,问:“我地拖完了,怎么才写了这么点?”我说:“我……我……我笔坏了,刚…刚…修来着。”我的心七上八下,生怕说错了什么。妈妈半信半疑,说:“写快点!”然后就出去了,妈妈一走,我又接着读起来,但最后还是被发现了。妈妈见我这么爱看书,便给我买了许多书籍,如:《海底两万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昆虫记》,《上下五千年》等,把我这空空荡荡的杯子填满可口的源泉。我读书时可以算是走火入魔,无论有多么吵闹,我都会做到“与世隔绝”,感觉周围什么声音也没有。读书会给我们带来不一样的好处,如:增长知识,开阔眼界,提高写作水平等。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可见,书是多么重要的,像金子一样珍贵。作为一名小学生,更应该读好书,多读书。只有读书,才能获取更多的知识。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多读书,让读书成为一种习惯。学习要勤奋,不能骄傲,遇到困难要多动脑经,不能退缩。只要每天坚持读一会儿书,你会得到许多收获。读书是积累,知识的大小要靠日积月累才形成。年华如水,一去不复返,怎样才能不让它白白流躺。读一本书,便犹如又拥有了一次丰富的人生,只要能够读书,就是最幸福的享受! 书香伴我成长,笔墨伴我学习。书能带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飘荡,也能给我们无穷的欢乐和智慧。我要像一只勤劳的蜜蜂一样,在书的百花园中辛勤的采蜜;我要像一条活泼乱跳的小鱼,在书的海洋里尽情的遨游! 张宁五【1】班
读书作文【篇六】:
如果有人问我,你为什么而读书?我会真心的告诉他:为了感恩而读书!
有的人一生下来就要面对贫困,有的人一生下来就是“公主”“皇帝”,我是前者。因为贫困,我刚上小学就与父母分居南北两地,打工的父母从此再没回来看过我,让我和奶奶生活在遥远的北方山村。那时因为没有钱,用不起电,奶奶就给我点起煤油灯让我读书,而在此之前我和奶奶常常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没必要点灯熬油。
初二的时候,由于父母在外生存艰难,自顾不暇,就没有再给我寄学费回来,无奈中我含泪离开了寄托着一生幸福与梦想的中学校园,跟着同样穷得走投无路的叔叔出去打工、学做生意。在短短的打工日子里,我见了很多,想了很多,明白了很多。我想叔叔现在虽然可以供我吃穿,但他不能供我一辈子,要生存还得靠自己,还得要读书。于是,在一次与父母的通话中,我强烈要求读书。就这样父母同意让我独自前往他们打工的西双版纳。在这个遥远而又美丽的边陲,父母从艰难的生活费中挤出学费,让我再次踏进了久违的校门,听到了虽然朗朗但却是不同于家乡口音的读书声。
难得的异地初三,我倍加珍惜,读得特别努力。一年后,我用允中的通知书报答了父母的支持与养育。可是,自古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爸爸在我接到通知书后就开始没日没夜地为我赚学费,终于劳累过度,在打盹的瞬间被压茶饼的机器压伤了右手,从此这只为一家人赚取生活费的右手就只能干轻活了,但爸爸没干轻活的福气,为了供我上学,为了一家人的生存这只受了重伤的右手必须忍受疼痛并冒着残疾的危险继续干重活。
现在,我每天坐在允中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眼前总会浮现出爸爸无力的右手,痛苦的表情,挣扎的身影,因为这一切都是为了我。比起其他同学来,我没有远大的理想,没有过高的追求。我读书的目的就是为了感恩:感激亲人的供养之恩,感激乡亲们的“免费”之恩。我刻苦学习,就是为了将来用自己的知识使爸爸那只受伤的手不再疼痛,让和妈妈一样的打工仔不再为了生存而煎熬。我拼命追求知识,就是为了用知识改变打工仔以及他们的后代的命运。这就是我为了感恩的读书。
我知道我的路还很长,很艰难,处处布满荆棘,但想起依着柴门盼儿归的八旬老奶奶,想起挣扎在城市角落里的打工仔,我什么苦也能吃,什么困难也不怕。我决心用知识迎来打工仔“解放”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