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

更新时间: 2025-08-08 10:49:05
叙事
 

我喜欢作文【第一篇】:

我喜欢的动物是小白兔。去年我到姨姥姥家看到笼子里养着好多的小白兔,非常可爱。我凑前仔细地看看它们长的啥样子。它的身子圆滚滚的,全身长着雪白的毛,远远的看去像一团棉花。眼睛深深地嵌在眼窝里,像是镶着两颗红宝石。鼻子扁扁的,嘴唇分成三瓣向上翘着。小白兔的耳朵长长的,听觉非常的灵敏,看到我猛地跑过去发出惊慌的声响。尾巴短短的,像是被截去一小块。

我听姨姥姥说小白兔最喜欢吃的就是青菜了,我赶紧把剩余的青菜叶子拿来喂它。小白兔有点受惊的样子,我慢慢地把菜叶放到它的嘴边,说:“新鲜的菜叶快点吃吧."小白兔似乎听懂了我的话,把嘴巴凑到菜叶面前大口大口的吃起来。姨姥姥还告诉我兔子的毛可以制成衣服、帽子,作用还不小。看着小白兔温顺可爱的样子我真想抱回家。

从这以后我就喜欢上了小白兔。

我喜欢作文【第二篇】:

我喜欢的活动很多,但最喜欢的是下象棋。

我的棋师是我的爷爷,我上二年级的时候,他就教我下象棋,现在他由师傅变成了我的棋友和对手了。以前我老是他手下败将,现在就不一定了,有时候我们是平局,有时候我战胜他,也有时候我输给他。一场楚汉之战开始了,我喜欢红子,先走第一炮,他当然是马来跳,他识破用意保住他的卒。我再发起攻击,他却偷袭了我。我手衬着下巴,仔细想怎么走,猛打猛冲是不行的,我沉思了半天,理好棋路,再一步一步稳守猛攻,研究敌情,保护实力,随时调整战术,才有赢的可能。

爷爷告诉我:棋盘上的棋子就如同部队的军力,下棋的人就是指挥千军万马的军事指挥家,军事家不仅要有必胜的信心,更重要的是有战术上的本领,这就要用眼睛仔细观察敌情,用心去研究对策,用智慧战胜敌人。每次,我胜了一盘棋,就有一种特别的甜蜜,下象棋给我带来快乐,我喜欢下象棋。

我喜欢作文【第三篇】:

我喜欢的《三国演义》我最喜欢看书了,妈妈天天叫我“小书虫”。我最喜欢的书是《漫画》和《三国演义》。关于《三国演义》我知道不少呢!作者是罗贯中。

主要人物有:刘备、关羽、张飞、赵云、诸葛亮、曹操、孙权……我喜欢的故事有:刘备三顾茅庐,关羽千里走单骑,关羽过五关斩六将,诸葛亮草船借箭、借东风联合孙权火烧赤壁,赵云血战长坂坡、七进七出救阿斗。

我下定决心,要学习刘备的诚心诚意、为人正直、礼贤下士;学习关羽不怕吃苦、义重如山;学习赵云的英勇善战、勇敢无比;学习诸葛亮的料事如神、胆大心细、鞠躬尽瘁。如果我把这些“本领”全学会,那全校第一非我莫属。所以,我现在一直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每一天都给自己不断的“充电”。这部《三国演义》中的遗憾就是吕布,他十分的英勇,只可惜是个见利忘义的小人;我最喜欢的诸葛亮呢,他为人正直,鞠躬精粹,死而后已,只可惜最后他独木难支回天无力,真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每天我都看《三国演义》。

大家可能问我,“你为什么反复看呢?”因为我读一千遍也不会累,我爱《三国演义》,我爱看书,我爱学习。只有一身勤奋,才能有所作为,才能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喜欢作文【第四篇】:

大家都说我是一个很活泼开朗的男孩子,但是其实我也有很安静的时候,我喜欢写毛笔字,写毛笔字的时候就是我最安静的时候。

我从幼儿园大班起就开始练毛笔字。最开始,我还不懂事,拿毛笔就像拿钢笔。妈妈手把手地教我,从点、横、撇、捺、提、竖折、竖钩开始练。这些基本笔画的写法练了很长时间,在我头脑里有了很深的印象!

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有一位校长,他写的毛笔字很棒,我就拜他为师。

我练了一年,完全可以师傅排一个字头,我学着字头,能写一行漂亮的字来。学毛笔字的这几年,闹了不少的笑话。有时候,手上有墨水,脸上也有,像只顽皮的小花猫,常常惹得爸爸妈妈哈哈大笑。

我又练了几年,凡是到我家的老师,都会纷纷称赞我的字写得漂亮!我心里比吃了蜜还要甜呢!

我喜欢写毛笔字,不仅仅是因为毛笔字让我有所收获,更重要的是毛笔字填充了我的课余生活,让我课余生活更加充实,让我学会了坚持,学会了耐心。

我喜欢写毛笔字,如果你也感兴趣,那就赶紧试试吧!

我喜欢作文【第五篇】:

妈妈买了一盆仙人球,我可喜欢它了。

仙人球是草绿色的,它的头是圆圆的,身体是长圆形的,由一瓣一瓣像机器齿轮一样的东西组成。它浑身带着白刺,

像苍耳。但仙人球的刺,没有苍耳厉害。你轻轻地碰碰它,手是不痛的,要是你用力掀下去,仙人球就会把你的手划破。

我问妈妈:“仙人掌有什么好处呢?”妈妈笑眯眯地回答说:“如果把它放到电脑桌前可以防电脑辐射。它还能净化空气,吸收二氧化碳呢!”“啊,原来仙人球的好处有那么多呀!”我感叹道。“那仙人球的叶和茎在哪儿呢?”我又好奇地问妈妈,妈妈告诉我:叶就是仙人球那尖尖长长的刺,因为沙漠里非常的干燥,如果叶子大的话,就会很快把水分蒸发掉,叶子变成和花针一样大,就便于减少水分的蒸发量。绿色的,鼓鼓的那个,就是仙人球的茎,每次下大雨时,仙人球的茎就会偷偷存水,即使你10天不给它浇水,它也能顽强地活下来。所以,仙人球的茎便称为绿色小水库,仙人球真的好聪明!现在我还知道仙人球是人类的朋友,它既可以作为观赏植物在家中欣赏,在沙漠中它还可以为旅行者提供解渴的“饮料”,我就看到过这样的电影,一个探险者在喝光了随身所带的水以后,又饿又渴,后来他发现了一个仙人柱,于是他拿出小刀,削去仙人柱周围的小刺,吸吮了里面的汁水,才得以存活。

我喜欢仙人球!

我喜欢作文【第六篇】:

在我的生活里面每天都有好多好吃的食物,但是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次在馄饨,至今想起来,那味道依旧残留齿间。

那就是小吃街上一个普普通通的小摊,那个小摊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甚至连桌子、椅子都比别人的脏,比别人的破旧。但是,那个小摊做出来的馄饨却可以饱你口福。桌子上端来了一碗馄饨,你看了并不会引起食欲,因为……世间的美味饭菜恐怕只能用“色香味俱全”来形容吧,可是这碗馄饨里只有一些海带、虾皮,颜色远远没有高级大师做得那样美丽、鲜艳……再说‘香’,就算前面的‘看’仍然没有打消你吃的念头,但如果你在碗前闻一下,远远没有你想象的那种香,而是淡淡的咸,咸中似乎还带着一点苦……世间美味中的‘色’、‘香’,这碗馄饨已经缺少了,那最后一个恐怕……亲爱的朋友,此时我请你拿起勺子,舀起一个馄饨,掺着汤汁,放入嘴中,汤一入口,你就会觉得有一种前所未有的舒畅,咬一口嘴中的馄饨,那馄饨中的肉馅滑中带嫩,嫩中带滑,到你齿间,还咀嚼,便又滑到口中。

这就是所喜欢的馄饨,喜欢的话也和我一起去吃吧。

我喜欢作文【第七篇】:

我喜欢丰收的秋天,喜欢在秋风中轻轻飘扬的禾谷;喜欢果园里飘散的阵阵清香。

我喜欢树,喜欢甩着长长辫子的垂柳;喜欢高大魁梧的梧桐;喜欢笔直伟岸的白杨。

我喜欢花朵,喜欢激情奔放的玫瑰;喜欢寒霜傲骨的腊梅;喜欢典雅高贵的百合。

我喜欢鸟儿,喜欢穿梭在大草原上的百灵,在蔚蓝的苍穹下,演奏一曲美妙的乐曲;我喜欢拔地而起,直冲云霄的雄鹰,在蓝天白云之间展示自己的雄姿;我喜欢栖息在林荫枝头的麻雀,悠然自得。

我喜欢声音,喜欢写字时沙沙的轻响声;喜欢早晨起床时闹钟的叫喊声;喜欢街道上阵阵汽车的鸣笛声。

我喜欢漫步在草长莺飞,丝雨绵绵的庭院;我喜欢独自行在雷鸣闪电,蝉声肆虐的林间;喜欢聆听碣石缝隙间,蟋蟀的鸣啼;喜欢驻足在雪花纷飞,银装素裹的田野,所以我爱大自然,我爱生活。

我喜欢作文【第八篇】:

我有一个可爱的芭比娃娃,我好喜欢呀!

我为什么喜欢芭比娃娃呢?因为芭比非常的漂亮。她的身上穿着粉红色的芭比舞裙,头上戴着一顶雪白的小帽子,帽子下面就是他那一头金色秀发。她好像正在翩翩起舞,那裙子在不停地旋转就像一朵盛开的莲花,似乎还有一阵清香随着那金色的头发在风中飞舞。芭比有着两颗星星般的蓝色大眼睛,就像是两面闪亮的镜子,又像是两汪清澈的湖水,美丽极了!我的芭比还会唱歌,她的歌声是那样柔和动听,我休息时最爱听了。她也是真的会跳舞的,小腰扭来扭去,眼睛一眨一眨,好像边跳边在问:“看,我美吗?”那样子真是讨人喜欢。

每天,到了晚上,我就会把她放在床上,轻轻地搂着她入睡,很多次,我都在梦里看见她,和她一起唱歌,一起跳舞呢。

我实在是太喜欢我的芭比娃娃了!

我喜欢作文【第九篇】:

我喜欢竹,在我脑海里它永远是那么苍劲,挺拔。

蓝天、高楼、白云、绿树、嫩草,组成了一幅十分怡人的画。而一片紫竹,却挺立在绿树之中,嫩草之上,即使不能亭亭玉立,也总让人觉得它独领风骚。学校中有一片竹林,它有一个十分好听的名字——孝顺竹。我猜不透它的含义,但至少可以明白它在校园中的地位和价值。“万绿丛中一点红”虽然用在这里并不恰当,但荏苒有一股特殊的魅力在吸引。 记忆中的它好像永远都是苍翠墨绿的,不管是炎炎烈日下,或是白雪纷飞时,它总是散发着青春活力。

竹有的是墨绿色的,有的是翠绿色的,却总能给人一种明朗的感觉。这种颜色有着生机勃勃,顶天立地的气质。看着它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自下而上,精神焕发,满腹自信。而这些,正是我们新世纪的小学生必须拥有的内涵。

我一直以为,竹是高节伟岸的气质,象征着春天的气息,但是我错了,他给人的是一种超凡脱俗的气息,有着奋发向上的精神,正像我们,在不断向上,奋发。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这就是竹的品质,这更是中华儿女的英雄气概。

我突然想起了一首诗:街前老老苍苍竹,却喜长年行万竿。最是虚心留劲竹,久经风雨不知零……

我喜欢作文【第十篇】:

我爱花,所以也爱养花。我最喜欢的花就是带着朴素又有点娇贵之气的芦荟。

芦荟大家都见过吧!它那绿得发亮的叶片着实让人眼前一亮,在阳光的照耀下,它就象是一个披着金纱的“公主”。雾中的芦荟活象一尊“观音像”。

芦荟不仅美在外,更难能可贵的是它的,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它的叶片可以炒着吃,还可以美容养颜呢!我妈妈就经常用它敷脸。最宝贵的是它具有清热解毒的奇效。记得我的班主任骑车摔破了手,掌心鲜血直流,大家都劝她去医务室处理伤口,她却不紧不慢地来到校园花坛,轻轻摘下一片芦荟叶,只一折,那粘粘的液汁便滴了出来。老师把它涂在伤口上。说也奇怪,那伤口居然不渗血了。没几天,老师的的手竟然奇迹般地恢复,连个疤也没有落下。

我爱芦荟,不仅仅爱着它那华丽的外表,更爱它那默默为人类奉献的精神。我们生活中也不应当象芦荟那样默默的奉献吗?不求利益,这样我们的世界才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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