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_我喜欢作文
说起我的特点可是太多了,像天上的繁星数不清、说不尽。喜欢尝试是我和许多同龄人的不同,则是我最大的特点。
去年暑假,妈妈带着我,随同他的朋友娟姑、我的表哥李奇刚和他的爸爸妈妈一起来到了内蒙古,有幸亲自尝试了一把挤牛奶。我们刚到俄罗斯民俗村,一下车,就看见一头大奶牛慢慢特向我们走来。我一时不知所措,害怕的钻进了娟姑的怀里。李奇刚则双手叉着腰,昂着头,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哎,不就是是一头大母牛吗,有什么好怕的?你看,我都不害怕!刚说完,母牛仿佛听懂了他的话,悠闲地向他走来。李奇刚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脸色刷白,眼睛睁得大大的,眉头紧紧地扣在一起。牛越来越近,他吓得连连后退,一边发抖一边说:哇,我不敢来,我再也不敢了!哈哈哈哈大人们看了顿时捧腹大笑起来。看来,光在嘴里大但是没有用的!
妞妞!牛的主人呼唤着它的名字。哞奶牛一声长鸣,好像在说:来了,来了它不紧不慢的走进牛圈。我好奇的紧紧跟了上去,发现一位爷爷正坐在小板凳上既轻松又有节奏的挤着牛奶。我心想:咳,原来挤牛奶这么简单!切,我也会!我和爷爷商量了一下,希望学会挤牛奶,爷爷爽快地答应了。我伸出手弯下腰刚要去挤,爷爷拽住我和蔼的说:宝贝,不要着急。爷爷边说便向我讲解挤牛奶的方法,挤牛奶之前,一定要在奶头上抹上一层润滑油,既能防止奶头干裂,又使奶头润滑更好记一些。挤牛奶时一挤、一松,一挤、一松,要有节奏感。最关键的是要从奶头的中间开始挤,这样才能挤出更多的牛奶。没等爷爷说完,我就迫不及待的上前去挤,爷爷说的方法早抛在脑后。我一通乱挤,连一滴奶也没挤出来。这时我才意识到爷爷讲的方法的重要性,于是按要领慢慢的挤了一下啊!奶水出来了!尽管只有一点点,但我还是很开心,因为我成功了!我学着爷爷的样子,越挤越快,越挤越好,动作越来越熟练,连挤牛奶的行家爷爷都连胜夸我不错呢!
这次内蒙之行,让我受益匪浅。我不但学会了挤牛奶,而且明白了做任何事都不要心急,要遵循方法,那样才会成功。
【第二篇】_我喜欢作文
大家好,我今年十一岁了,我长得比较高,在我们班级里最高的那个肯定是我。我喜欢我自己,特别是做事认真、又有耐心时的我。
就说有一天上午,我和妈妈去逛街。我看见了一个飞机模型,但要一块一块地拼起来,我很想要,妈妈就说:“想要可以,但你要自己拼,我是不会帮忙的。”我满口就答应了。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打开盒子,只见里面有许多块形状各异的木头。怎么拼呢?一时无从着手,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突然,我发现了一张纸,拿起来一看,心情一下子由阴转晴了。原来这是一张说明书,上面写了拼做模型的步骤,我就按照说明书,拼了一整个下午。失败了再重新调整,在有耐心地一次又一次地反复拼装下,终于完成了飞机模型。
我叫妈妈来看,妈妈的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她把飞机模型摆在电视机上做装饰。虽然化了一整个下午的时间才做好,但是我心里美滋滋的,因为它是我努力的成果。
你们觉得我是一个做事认真的人吗?这可是其中一个“我”哦!你们喜欢吗?
【第三篇】_我喜欢作文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而每一件东西都赋有着自己的色彩。不管是鲜活的,明快的,还是深沉的,都有着自己独特的含意。正是这些五彩缤纷的色彩,才将世界点缀得如此美丽。
生命之绿绿是大地母亲最活泼的孩子;绿是春天最忠诚的使者;绿是生命最朴素的外衣。当小草从土地里悄悄探出了头,她就披上了这件绿衣。这娇嫩,鲜活之绿代表着一个幼小的生命已经开始,她将带着生命之绿一直活着,直到绿已暗然褪色甚至消失。绿,几乎是无处不在的。马路边,田地里,阳台上,无一没有她的影子。而生命之绿又是那么重要:华美,但没有绿的衬托还能展现它的美吗?试想一下,那一朵花没有绿叶的衬托,那一朵花不是由绿芽长成。绿虽然普通,但却有着很不普通的意义与价值。她的普通已使人们不再重视它,但倘若有一天绿消失了,那么世界还会那么美丽吗?大自然还会充满生机吗?我爱绿,爱它的默默付出,不求回报的精神;爱它普通而又意义不凡的色彩;爱它的自然清新与超然脱俗。梦幻之蓝蓝是天空和大海美丽的外衣。而它们又是那么的辽阔无垠,一望无际。
我喜看海和望天,因为每当看到蓝色心情就会豁然开朗。蓝,它清爽明快的线条显得那么的恬静于清灵,总能带给我舒服轻松之感。它静静地仰卧在天空上,而又活泼的撒落在海水里。多少遐想随蓝而起,多少的欢声笑语荡漾在蓝色的海水边……俗语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要想做到也的确不容易,有像大海于天空般宽广的胸怀是很难得的。我想也只有蓝能体现出这种精神。每当置身于大海于天空中,就能感受到蓝带来的喜悦,蓝带来的欢欣与蓝代表的心胸宽广的精神。它使我抛开烦恼,它帮我抚平了心中的寂寞与忧伤。固然世界何其大,色彩何其多,但只要你留心观察,仔细体会,你就会发现美丽的色彩又岂止是一二种。而每种色彩所代表的含义也是何其丰富。明白了,理解了你又岂只是与色彩一起生活!
【第四篇】_我喜欢作文
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爸爸,他的外貌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但在我眼里却是一个可亲可爱的人。原因有三点。
幽默风趣
奥运会开幕那天,吃完晚饭,我和妈妈在看电视,他一边扭屁股一边笑嘻嘻地走过来。我和妈妈看着他,知道他又要逗我们玩了。只见他一会学青蛙撅着屁股跳来跳去,一会学猴子抓耳朵。我和妈妈虽然已经习惯了他的幽默,但他每次都有新玩意、新招式,这次也不例外,我们笑得前仰后合。这时奥运会开幕式开始了,他马上乖乖地坐在沙发上认认真真地看起电视来,跟刚刚那个搞笑的人比视若两人。
棋艺高超
我爸爸是一个下棋高手,喜欢下棋。飞行棋、跳棋、象棋样样精通。在我们家,他是长胜冠军,和朋友过招,他也常常获胜。不过高手也有糊涂的时候,一次我和他下棋,他不小心,竟然走了两圈。哈哈,最后呢?当然是我赢了!爸爸见我这样兴奋,故意做出很后悔,很惊讶的样子。我笑得肚子都痛了。
厨艺超群
我喜欢爸爸的第三个原因是他做的菜很好吃,什么凉拌木耳呀,什么水果沙拉呀,什么水煮石斑呀......真是酸甜苦辣,色香味齐全。
怎么样?这就是我的爸爸,很羡慕吧!
【第五篇】_我喜欢作文
在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有一次,老师在我的作文本上写评语时,用了这样两句格言:“长磨的刀子一定快”、“不经长途不知马骏”。以前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格言,从那以后我认识了格言,并且把老师写给我的这两句格言当成了座右铭,它时刻激励和提醒着我要勤奋刻苦地学习。
也许你会感到奇怪,老师为什么会在我的作文本上写上这两句格言呢?那是因为我写了一篇文章,真实地反映了我当时的懊悔心情。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三年级第一学期期末的考试成绩非常好,得了第一名,我非常骄傲,觉得自己不用刻苦学习也能比别的同学成绩好,何况我当时在班里是多才多艺,拿了很多奖,有多少同学都在羡慕我。结果我骄傲得翘起了尾巴,一个寒假都没有学习,就连长笛也没有好好地练习。其实,在放寒假前我的长笛老师就给我报了一个全国范围的音乐考级大赛,还反复叮嘱我:“假期要好好练习比赛曲。”可我把一个寒假的大好时光给浪费了。开学了,当我第一次上长笛课时,老师让我把比赛曲吹一遍。可想而知,我吹得糟透了,老师非常失望,说我比以前吹的差远了,要不然比赛就不要参加了。这件事对我的触动很大,我是多么想参加比赛呀!可是时间紧迫,老师怕我在几个星期内练不好比赛曲。我当时跟老师说:不要取消我的比赛,我要在半个月里把丢掉的补回来。我把这件事写到作文本上,老师看了感触很深,她大笔一挥就给我写了以上的格言。这两句格言使我猛然醒悟,原来学习是没有止境的,必须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积累,才能成为一匹有真才实学的“骏马”。从那以后我慢慢地改掉了骄傲和马虎的毛病。
在比赛前,我每天坚持练两个小时长笛,早上练,晚上练。我知道我每天的练习就是磨刀,我必须露出我的锋芒,才能在比赛中夺魁。结果,“功夫不负有心人”,我获得了全国考级大赛北京赛区的一等奖,取得了全国总决赛的资格,并且在总决赛中拿了长笛六级组的三等奖。要知道这次比赛是不分年龄段的,和我这个小学三年级学生一起比赛的还有初中、高中的同学。这次评奖也很严格,长笛六级组只有三个人获奖,一等奖空缺,二等奖一名,三等奖两名。我能取得这样的成绩就是因为在我需要鼓励的时候,老师及时地给我写下了这两句格言,我非常感谢我的老师。
在接下来的生活和学习中,“长磨的刀子一定快”“不经长途不知马骏”,这两句格言时时刻刻在提醒我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我由衷地喜欢上了这两句格言,同时我也将它送给大家。加油吧!让自己也成为一把快刀,成为一匹吃苦耐劳的千里马吧!
【第六篇】_我喜欢作文
几节课下来。同学们早以累得头昏脑涨,一个个无精打采地趴在桌子上,直到上课铃响起大家才懒懒散散地拿出课本。“哎——”“啊——”之声不绝于耳。
语文老师挟着几张貌似试卷的东西走进教室,习惯性地向全班同学扫视了一下,眉头立刻皱了起来。师生互相问好后,老师神秘兮兮地说:“我们这节课有些特别,要进行一次语文知识竞赛。”听老师这么一说,大家的倦意立刻被赶走了,纷纷议论起来:“神秘语文知识竞赛啊?”“听起来好像不错!”“答对会有奖励吗?”“貌似很难的样子。”……
老师不紧不慢地说:“这次竞赛以小组为单位,答对一题得一分,答错一题扣一分下课后得分最高的小组可免本周周末作业……”
“耶!老师万岁!”“老师,我爱你!”教室里顿时沸腾起来,欢呼声不断。
“大家静一静,首先是判断题。在我读完题目后方可抢答。第一题:屈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爱国诗人,对吗?”
“不对”老师花音刚落,我们组的小王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出答案,着实让我们钦佩不已。但现实是残酷的,小王回答错误,我们组被残忍地扣去一分。
接下来的几道题,都挺有难度的,我们大多吃不大准。怎么办呢?与其被别的小组抢得机会,不如冒险一搏。我灵机一动,拿出一枚硬币“占卜”起来,别说,这招还真管用,好多题目都被我给蒙对了……
之后,我们有进行了成语的练习。这关相对来说还会是比较简单的,但分数的差距却在此关逐渐拉开。
最后是对语文课内知识的考验,也就是老师给出课文中出现的主人公,让我们来猜课文的标题。小杨的记忆力实在惊人,几年前学过的课文仍记忆犹新,于是这关的分数几乎被她扫荡光了。
“叮铃铃……”下课铃声响了,课我们组的分数和第四组不分上下,于是老师有出了一道附加题:“太白遗风”这句话用于那种行业?
这道题目可把大家给难住了,足足几分钟的沉默,谁也不敢回答,毕竟这道题决定成败,谁都没有把握。
“学校”终于,第四组的小杜打破了沉寂。“你——确定吗”“确!定!”……“那么,我们就恭喜第………………三组同学。很遗憾,小杜,虽然你的勇气老师很欣赏,但正确答案应该是酒楼。”……
虽然这节课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但我仍记忆犹新。因为在这紧张又激烈的竞赛中,我们不仅放松了心情而且增长了见识。这堂课,我真喜欢!
【第七篇】_我喜欢作文
“晚风清拂澎湖湾,白浪逐沙滩,没有椰林缀斜阳,只是一片海蓝蓝……”
我是听妈妈唱《外婆的澎湖湾》长大的。听妈妈说,我3岁那年,第一次听妈妈唱这首歌,我手托腮巴,瞪大双眼一眨不眨地望着妈妈,听妈妈唱完了这首歌,又嚷着妈妈教我唱。从那以后,每当我和妈妈一起散步时,妈妈总是牵着我的小手,和我对唱这首优美、动听的歌,我们边唱边遐想澎湖湾那美丽景色。歌中所描绘的画面真是耐人寻味:那明快的色调,无穷的韵味。那美丽的“阳光、沙滩、海浪、仙手掌”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正是一幅幅美丽的景象。
“坐在门前的矮墙上一遍遍幻想”,那美好的画面又帮助了抒情。作者叔叔把心中对童年的怀恋,形象地寓于这样一个优美的画面中,先浮现了一个美丽的童年的景象,再由这个景象加以想象,“阳光、沙滩、海浪、仙人掌,还有一位老船长”,由此来联想自己的童年生活,在那美丽的澎湖沙滩上,留下了一个个脚印,留下了一串串歌声。优美的歌,优美的澎湖湾!每当我唱完《外婆的澎湖湾》,浮现在我眼前便是一幅幅优美的画面。蓝蓝的海边,白白的沙滩,夕阳斜照,海浪翩翩。每当夕阳西下,美丽的澎湖湾与绚丽的彩霞和湛蓝的大海互相辉映,景色令人陶醉。仿佛我的“外婆”拄着杖,挽着“我”的手,踏着余晖走在暖暖的澎湖湾上,走过仙人掌,走过沙滩,身后留下脚印两对半,留下笑语一串串。歌中美丽的画面唤起了我的向往。我曾经很傻得对妈妈说:“我也想去彭湖湾!我也想让我的脚印变成两对半。”妈妈笑了,可她保持了沉默,没有讲话。
今天我终于明白了,因为那是台湾的澎湖湾,它还没有回归祖国,我多么希望台湾能早日回到祖国的怀抱!那样我才能有机会去我向往的——《外婆的澎湖湾》。晚风轻拂澎湖湾,白浪逐沙滩。没有椰林缀斜阳,只是一片海蓝蓝。坐在门前的矮墙上一遍遍幻想:也是黄昏的沙滩上印下脚印两对半。那是外婆拄着杖将我手轻轻挽,踏着薄暮走向余晖暖暖的澎湖湾。一个脚印是笑语一串,消磨许多时光,就在夜色吞没我俩在回家的路上。澎湖湾,澎湖湾,外婆的澎湖湾。有我许多的童年幻想,阳光、沙滩、海浪、仙人掌,还有一位老船长。
这是我最喜爱的一首歌,每天我都会唱着它踏入美丽的校园。
【第八篇】_我喜欢作文
大家都知道,我是个活泼可爱的韩国小女孩。我来到中国的时候才5岁,在老师的教导下,我也学会了说中国话,认识了中国汉字,喜欢上了中国。
7岁那年,我成为了一名小学生。第一天报到的时候,我就发现这里的小朋友很奇怪,脖子上围着一条鲜红的领结,在白色校服的衬托下显得格外鲜艳。我很好奇,问妈妈,妈妈也不知道。后来老师告诉我这不是领结,而是红领巾。红领巾是中国国旗的一角,所以也是鲜红的,戴上红领巾就是少先队员了,就应该更加懂事,更加热爱学习。听了老师的话,我不由得问:“我是韩国人,也想戴红领巾,可以吗?”老师笑了,说:“只要你努力学习,也能成为一名少先队员的。”
老师的话给了我希望,为了早日戴上红领巾,我在学校里努力学习,还勤快地劳动。我的表现得到了老师的表扬,老师还批准我加入少先队。
我记得那一天,阳光灿烂。我们在操场上排好了整整齐齐的队伍,怀着兴奋的心情等待着。歌声响起来了,高年级的哥哥,姐姐们手里拿着崭新的红领巾向我们走来,那样子神气极了!当他们把红领巾戴上我的脖子的那一刻,我感到很自豪,很了不起。
到了下午放学的时候,妈妈到学校里接我。我虽然背着沉甸甸的书包,可是心情却很高兴,飞快地跑向妈妈。我指着胸口的红领巾骄傲地对妈妈说:“我已经长大了,成为少先队员了。”妈妈开心地拥抱了我。
回到家后,弟弟看到了我戴的红领巾,眼睛一亮,求我也让他戴一下。可是红领巾就像我的宝贝,我舍不得让他戴。我要去洗澡了,怕弟弟偷偷戴我的红领巾,就把它叠得整整齐齐,带进了浴室。就因为这事,弟弟气得好几天都不跟我说话。
洗完澡后,我又把红领巾戴上了去吃饭。爸爸看见后奇怪地问:“为什么放学了还在戴红领巾呀?”我悄悄地对爸爸说:“中国的红领巾很漂亮,我戴上感到很自豪嘛!”
【第九篇】_我喜欢作文
从魔仙堡回来一直到现在,奇轩就魂不守舍的,不用说也知道,他一直在想他父母的事情,而一向上课认真积极的他,今天也分神了,这一节,又是当初罚游乐的恶魔老师的课,奇轩一向得到各位老师的好评,也包括恶魔老师,所以,恶魔老师感到很奇怪,叫了好几遍,可奇轩仍然没反应,直到游乐推了他一下,他才知道,自己已经得罪了老师。于是,主动站了起来。
“没关系,你先坐下,以后上课认真点。”没想到恶魔老师居然放过了奇轩,这还是头一回,这个班级的学生分了神从来都是要被判死刑的,可今天居然会……,这让大家很不解,也让游乐很不服气。
很快……,一节课过去了,奇轩当然认真了一点,而现在,4个人又在一起了,就在学校人工湖边。
“真是的……,太不公平了,老师就叫我站一节课,居然没叫他。”游乐向湖边不爽的扔石头发泄,一向高傲的他怎么可以容忍这样的事情发生呢。
“好了,游乐,你也体谅体谅他,人家的父母随时都可能有危险,”小蓝心平气和的对游乐说,接着又对奇轩说到:“没关系的,奇轩,只要,我们找到了水晶石,就可以救出你的父母,你现在在这瞎苦恼是没有用的。”
“可找到了水晶石又能怎么样呢?我们连水晶石的密码都解不出来。”奇轩很泄气。
“那你在这瞎苦恼照样没有用啊!至少先找到了水晶石,好了!早点恢复心情,好好学习,好好找水晶石吧。”小蓝拍拍奇轩的肩膀以示安慰,而奇轩听了小蓝的劝慰,也感到舒服了很多,也对小蓝产生了那么一点点点的好感。
“好了!没事了,我们走吧!”雪蕊发话了。4人起身之时,远处又跑来了小馨和浩瀚3人,他们嘴里嚷着说有好消息,这个声音,基本上全校都听的到。
“什么好消息啊!”雪蕊对他们的嚷声很是惊讶。
“听说啊!后天有组织去旅游诶!去一个很美很美的地方。”
“真的吗?是哪里啊!”小蓝很开心,毕竟是第1次,和大家一起去某个地方玩。
“根据可靠消息,是去一个很不错的地方,那里有本市最大的图书馆,也有大海,大海的200米处还有一座山可以爬呢!我们呢,去2天一夜,就去这些地方了。”李浩超激动。
“真的啊!那我明天就一定要去准备!小蓝姐姐,我们等下去买零食,准备后天的旅程吧!”雪蕊一边说一边拉着小蓝跑开了。
“贪吃老太婆!”游乐望着小蓝离开的背影,笑了以下~
那是看着小蓝开心的样子,才露出的笑。
【第十篇】_我喜欢作文
古人不远,我最喜爱的历史人物——李清照。
我手中捧着一杯清茶,伫立在窗前,看着夕阳西坠,红艳的火烧云。思绪射向了远方,穿越了今朝繁华的都市,停留在李清照那宋词文明的宋代。
我漫步走在宋朝的大街上,忽然一个清脆亮丽的响声传了过来:“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这清新淡雅的诗词令 我心头一阵喜悦,猛然想起,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有些淡淡哀伤的《一剪梅》。走近书堂,传来孩子们稚嫩、纯真的声音:“薄雾浓云愁永昼。瑞脑销金兽……莫道 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孩子们的声音让我联想到了你当时作诗的样子:陈旧的桌前摆放着两杯美酒,酒中稍稍带着那令人心悸的苦涩。此时,你不仅对 人民感到深深的同情,也对国家的安危担忧着。醉了,碎了,你诗兴大发写下了《醉花阴》。走近一个官僚门前,一个女儿娇滴滴的走着,我不禁油然想起你的那句诗:“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两句话,三个动词,生动的写出了宦官少女的矜持与天真。
我的思绪又从遥远的诗句回到了现在。不仅因为你的诗成为我最喜爱的历史人物,你对生活的执着与希翼,也令我折服。那时,你凭着学富五车的才气成为了当时年代的一朵奇葩,但你不被那冷落的秋风吹下枝头,依旧傲然的尽情绽放。但幸福却随着日暮渐渐闭合,相思之苦,逃亡之愁,成了你的生活主题。你凭着男儿都未有的英雄气概,屹立在生活强者的巅峰。你诗中的淡淡忧伤的背后又是何等的坚强。你从不放弃手中的笔,哪怕只有一口气在,也要用犀利的语言呼吁人们反抗金的残暴侵略,保住大宋国土江山。你的诗也曾鼓舞着多少士兵重新振作,誓死抵抗侵略者。家,已不能回,心,已无处归。你只能将这些苦难离愁化作一杯淡淡的清酒,独自沉淀于腹中。你厌恶世俗的明争暗斗,淡泊名利,使你成为我一生最喜爱的典范。
李清照,我多想成为像你一样的传奇女子,一位爱国爱家,富有才华的女子。是你擎起了一盏灯,照耀了我那颗孤独、敏感的心,鼓励我奋发向上,积极进取。一眨眼,手中的清茶凉了,夜幕渐渐降临。我伸了个懒腰,坐到凳子上,阅读着你意味深长的诗句……
【第十一篇】_我喜欢作文
如果有人问我最喜欢谁,我会毫不犹豫地说:“奶奶!”
别看我奶奶今年七十岁了,花白头发,但她身体硬朗,有一口整齐得令人羡慕的牙齿,那可是原装的牙齿哦。奶奶的目光时刻盈满笑意,是那么和蔼,那么慈祥。
奶奶十分疼爱我,视我为掌上明珠。有什么好吃的,她总是留给我;我吃不下饭,她总是想方设法变着花样给我做;我不开心了,她总是讲有趣的笑话逗我发笑;我遇到了难题,她总是千方百计为我出谋划策。奶奶疼我真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记得有一次,奶奶带我去千岛湖旅游。“六月的天小孩的脸——说变就变”,这话一点儿也不假。刚刚还艳阳高照的天空,突然乌云密布,下起了雷阵雨。不一会儿,雨停了,太阳又出来了。地上有了一洼洼的积水,在阳光下,就像一面面明亮的镜子似的,可好看了。踩水是我最喜欢玩的游戏,我怎么能错过这个好机会呢?于是,我赶紧跑向前方,回头看了看,看不见了奶奶,“一、二、三”,就踩起水来了。我越踩越开心,情不自禁地叫道:“好好玩!好好玩啊!”奶奶闻声赶过来,看见我的鞋子湿了,心疼地嗔怪道:“俊儿,看把鞋子都弄湿了,难受吧?”我边踩水边说:“不难受!不难受!”奶奶拉住我的手,说:“鞋子湿了,等会着凉了要感冒的。来,先带你去买双鞋子。”奶奶这么一说,我倒真觉得穿着湿鞋子,走路很不舒服。来到鞋店,奶奶给我买了一双漂亮的新鞋子。穿着新鞋子走路真舒服!
奶奶不但在生活上对我关怀备至,而且在学习上也常为我排忧解难。有一次母亲节,老师布置我们亲手制作一张贺卡送给妈妈。晚上,我拿出彩色卡纸、水彩笔,准备做贺卡。我左思右想,想了老半天也想不出怎么做好,于是,我就去找爸爸帮忙,爸爸说:“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说完,爸爸就走开了。我感到自己是那么无助,忍不住抽泣起来。过了一会儿,奶奶走过来见我在哭,就关心地问:“小俊俊,怎么哭鼻子了?”我边哭边说:“我不会做贺卡,爸爸又不帮我。”奶奶一听,说:“别哭,奶奶跟你一起做。”说着,奶奶抽了一张面巾纸,帮我擦去眼泪,又戴上老花镜,就开始指导我做贺卡。构思、画图、上色、写心里话,每一步,奶奶都不马虎,耐心细致地教我。过了好久,在奶奶的指导下,一张漂亮的贺卡就呈现在我的眼前了。“奶奶,您真是我的好奶奶!”我高兴地搂住奶奶的脖子说。
我的奶奶就是这样疼爱我,照顾我,培育我。你们说,这么好的奶奶,我能不喜欢吗?
【第十二篇】_我喜欢作文
刚踏入小学大门时,很羡慕六年级的大哥哥、大姐姐们,总想着快快长大。如今,6年的时光转眼便即将过去了。昔日还在那操场上无忧无虑飞奔的我们现在都成了有知识的少年。
漫步在操场上,找个有树阴的地方坐下来,再一次看看生活了6年的母校。风轻拂在我脸上,构起了我无限的遐想与回忆……
今年元旦,学校破例让出半天让各班举行游园活动。听到这个消息后,早就料到的我们班更是欣喜若狂。那天中午,同学们都不约而同地早早来到多媒体。没多大工夫,多媒体被我们布置得五彩缤纷。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把二位老师给盼来了。一阵掌声过后,游园活动也随之展开了。
几首流行歌曲后,大家期待已久的水果拼盘比赛终于开始了。同学们争分夺秒地把各自组的拼盘装扮得别具一格。在离比赛剩下1、2分钟时,大家陆续把拼盘端到中间的桌子上。一盘盘在夕阳的映衬下光彩夺目。最后,第二组的女生们以20票的结果取得第一名。呵!可真谓是女中豪杰啊!
休息几分钟后,和着轻快的音乐旋律,同学们品尝起共同劳动的成果。大家有说有笑,一派其乐融融的景象。
接下来,扣人心弦的击鼓传花更是令人振奋!至于比赛规则,顾名思义。这次,音乐停时花落在谁手上,谁就倒霉。为啥?因为表演节目几乎都是整人的。班里大名鼎鼎的“肥猪大地震”不安分,拿着花乱蹿——一会儿扔到东,一会儿扔到西。有位同学可倒了八辈子霉,竟抽到“学狗钻桌底”。瞧,他那副样子,可把同学们逗得哭笑不得!
……
时间毫不留情地溜走了,到了最后一个节目——交换礼物。由女同学抽签,抽到哪位男同学,就与他交换礼物。我的礼物是一串风铃,抽到的那位男同学正合我的心意。愿每当风铃响起时,他就会想到我们这个班集体。 虽然大家的礼物都微不足道,但这表示着对同学的一份祝福。一份简单的祝福,一份发自内心深处的祝福。
我喜欢这学校,不仅以为她带给我知识,带给我快乐,更因为她带给我一份深厚的友谊!
啊!可爱的母校,谢谢您!
【第十三篇】_我喜欢作文
是柯南·道尔创作了侦探小说的里程碑,它并不是最早的侦探小说,可却是最著名的侦探小说,是侦探小说中的“《圣经》”。
而《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福尔摩斯也是大名鼎鼎。即使没有读过侦探小说的人,也不会不知道他那如雷贯耳的大名。从他那句让人倒背如流的开场白:“您好,看得出您从阿富汗来。”到“最后的致意”,没有人不被他征服。
他让人觉得真的有一个叫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人生活在伦敦,因为他而使那里的空气变得清新。也许是作者介绍了他的外貌(不过那个侦探的外貌我们不知道呢?),也许是有他的住址贝克街221B,那还是我向往的地方(至今我们还十分感谢作者那么做)也许是Dr。华生以日记的形式记录了他的好朋友的传奇经历,让人觉得,这一切都是真的。
你可以不读侦探小说,可你读了侦探小说却不知道《福尔摩斯探案集》那可就太奇怪了。那时候27岁年轻的柯南道尔与他的侦探即使在自信,也不会想到他笔下的人物正在超越者杜宾,成为"神探"的代名词。并且柯南·道尔创造了侦探小说四五十多个原型。如何让凶器消失,凶手变成受害人等。他还贡献了华生,在伟人身边放歌助手这种方法足足用到现在。说到这位大侦探,就不得不说到他的扮演者Jeremy· Brett。他是一名演员,扮演过众多角色,但以扮演福尔摩斯最为出名。
在这个世界上,扮演福尔摩斯的人并不少,可最为经典的就要数J·B扮演的了。他精湛的演技让人着迷。他仿佛一个真正的福尔摩斯,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语言,每一个神态,都是恰到好处。感谢他,让这个角色这般真实。他穿上了绅士服,加上他英俊潇洒的外貌,聪明,善良,勇敢,无畏,大方,对女士有礼貌,这是一个标准的绅士。我不知道是因为喜欢上了福尔摩斯才喜欢上了J·B,还是因为他更喜欢福尔摩斯。他演的是那么的出色:与华生的争吵,被房东太太赶出来被华生嘲笑却又不甘示弱的心情,不怕贵族。一切都演的出神入化。是没有人可以与他相比。世界上有三个人因夏洛克福尔摩斯而出名。一个是他的作者柯南道尔,另一个是为《福尔摩斯探案集》画插画的著名画家S·P。剩下的,就是福尔摩斯的扮演者J·B。
众多扮演者中,他的版本最受欢迎。虽然61篇小说中他只出演了40多篇,这是个遗憾,但篇篇有精彩。在电影中,JB塑造了一个伟人。在电影中,导演换了两名,华生也换了两名,但唯有福尔摩斯没换。他永远在人们心中。我相信,在以前的伦敦,在人们心里,一定有一位叫福尔摩斯的人和他的助手华生在一起,为社会做着贡献。